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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校园内禁烟工作的通知
文明办 2021/04/07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校园内禁烟工作的通知

校文明字〔2021〕1号

各单位:

为营造清新健康校园育人环境,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理念,推进校园禁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芜政办〔2017〕4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学校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大力开展禁烟宣传及禁烟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不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和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强化制度管理,大力倡导主动戒烟和劝阻戒烟,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无烟环境。

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无烟教学楼”、“无烟办公室”、“无烟会议室”、“无烟宿舍”等“无烟校园”创建活动。

二、严格限制校内吸烟

(一)学校内所有公共场所(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报告厅、学生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运动场、公共卫生间等)、办公场所(公共办公区域、会议室、接待室等)均为禁烟区,禁止吸烟,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并应于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吸烟区设置须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

(三)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不允许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

(四)教职员工避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教职员工应教育、劝阻学生吸烟。

三、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

(一)学校文明办在校园内张贴禁烟标识和禁烟倡仪,各学院、各班级要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开展禁烟宣传,认真做好吸烟学生的排查,组织学生干部及志愿者进行禁烟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二)学新闻中心利用网络、校报、宣传栏、展版、广播等形式进行禁烟宣传。让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自觉远离烟草,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三)各单位要加强校园内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在校园内吸烟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禁烟宣传、记录和劝阻。校文明办、学生处(团委)将组织对各学院开展禁烟情况督促和检查。

(四)辅导员要将“禁烟工作”渗透到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深入班级,深入宿舍,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具体工作中抓典型,抓长效。

(五)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应率先垂范,自觉拒绝烟草,远离香烟毒害,广大青年学生要从自身做起,树立吸烟危害自己及他人健康的理念,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

四、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

(一)学校成立禁烟工作督查组,在全校范围内组建禁烟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校园及各单位禁烟工作的监管,行使教育、劝阻、监督和管理等职能。

(二)各班级设立禁烟监督员,负责本班禁烟的监督、巡查和劝导等工作。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共同进行禁烟监督;

(四)全体师生员工有对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制止和投诉的义务。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凡违反上述禁烟规定的教职员工经核实后予以罚款50元/次,在当月工资中予以体现。

(六)禁烟工作由文明办牵头,校办、学生处负责执行,各单位密切配合,相关督查情况不定期进行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1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