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全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省级候选人的通知》(教秘思政〔2021〕4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凡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我省辖区或我省公民在外省(境外)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师生,均属于本届推荐的范围。
二、推选标准
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的:
(一)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奋 力排险、积极抢救,事迹特别突出的;
(四)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的评选,精心安排部署,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贯穿评选活动的全过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校园建设。
(二)发动师生参与。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确保推荐遴选出来的候选人(群体)事迹过硬、代表性强、真实可学。
(三)确保材料质量。要认真撰写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描述清楚见义勇为事件发生的环境和情节。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按条件推荐全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1名(含群体),并填报《全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审批表》(附件),同时拍摄3-5分钟视频介绍见义勇为候选人物事迹,深入挖掘其闪光点,要求文字精练,视频画面清晰,申报的见义勇为事迹须取得行为发生地县(区)级平安办认定,并以单位名义推荐至省教育厅(另外出具,作为上报材料的支撑材料)。
请各学院于8月10日下午16:00前,将审批表(贴照片、盖章;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提交校文明办,校文明办将根据各单位提报情况组织校级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3日上报省教育厅思政处。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标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精心做好推荐工作,把真正符合标准和评选条件的人员选拨出来。
联系人:林学翔18155338367(xxlin@iflytek.com)
附件:《全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审批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