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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教职工在教学行政楼宇内带(就)餐的通知
文明办 2021/11/22

各单位:

为了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强化绿色环保意识,促进运动保持健康体魄,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的成果,经研究决定: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禁止教职工在教学行政楼宇内带(就)餐,具体楼宇为行政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各学院办公楼等教学行政用途楼宇。确因教职工怀孕、生病、集中开会等特殊情况,不作强制要求,尽可能在指定场所或通风较好的环境下就餐,并在就餐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请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给学风建设起到带头和榜样作用。请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并在本单位做好监督提醒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